交通部未來要處理 ETC 的案子,會把協作會議的過程會納入考量,這個是對外的招商文件。ETC 的契約準備在 114 年開始,目前正在做優先締約的程序當中,按照規定也分別有優先權,後續招商的文件,協作會議討論的部分,也就是要用更多元支付的方式,現在已經研議再納入,未來契約的規範當中,也透過創新營運的方式來提供更多元的支付方式,當然有些是不可行的部分,我們就不會納入正式的公告與說明文件當中,民眾在協作會議意見提可行的部分,我們也會納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