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剛剛講的其實是精神障礙者在有犯罪的情況之下,有可能有刑法、保安處分執行法、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犯罪之前的防治,會有精神衛生法的問題,等到這個人執行刑罰完畢之後回到社區,同樣也會有精神衛生法、社會安全網來銜接他,所以由此可以看出刑法第 19 條的規定,其實是跟整個法制的體系是息息相關,如果刪除掉刑法第 19 條,就沒有辦法連結與使用保安處分執行法,沒有辦法適用刑法監護處分、刑事訴訟法暫時安置,因此我們會認為刑法第 19 條是不宜刪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