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個跟我沒有關係,因為我當時不會在黨外雜誌投稿,我才七歲。但是我在八歲的時候學了程式設計,我覺得非常有意思,因為程式碼是一種言論,是兩個互相看得懂程式碼的人,也能夠表達自己的邏輯、想法及意見的管道,但也不只是言論而已,還定義人跟人之間互動的方式跟空間,現在只要上網,跑得任何程式、網站及手機上的APP,都是一面寫程式碼給人看的同時,機器就規範了人跟人之間如何相處跟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