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禮拜五要處理的,則是更有趣的問題,也就是希望引進《計畫管理法》的專案管理師們,他們看到美國通過一個大型計畫,一定要經過專案管理的正當程序,引進某一些專案管理制度,他們希望搬到台灣來。但是我們初步評估,發現後面的組織法不太一樣,原封不動到台灣來的話,在行政上會有困難,因此透過這樣的機會,希望面對面把這些困難講清楚。但是,既然有幾千人願意幫政府想大型計畫,表示他們也希望能做出貢獻,所以是要實際找出能做出貢獻的部分,也就是剛剛所說「對焦」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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