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評選的標準大概有三個主要的構面,像可行性、社會影響力、民眾參與、創新性的部分,我分別講述一下內容,在可行性的部分,包括團隊對於內部資料、外部資料的掌握程度,像落地性的部分,像法規調適跟成果是否可以導入公共服務的運作,可行性的部分,我想歷年來都是各位委員非常重視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