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個議題涉及港口轉型,像商港、漁港的港區裡面一些資源利用與空間的管理,這部分依照整體海岸管理計畫、行政院秘書長 106 年 3 月 8 日的函示,主要是回歸到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權責來辦理,才會在書面資料當中建議由各港口的主管機關、單位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