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現在教育 ok 的話,就可以把不合時宜的規範拿掉,像警大與時俱進的部分,也就是一步步慢慢修正。接著比較重要的是學長制,學長制的部分,我個人是覺得我們跟軍人不一樣,因為警察是在最前線是面對民眾,有時我們要應對很多突發的狀況,有時 2、3 秒就要決定一件事,如果有學長、學弟制根深蒂固的觀念下,有時你覺得正確的事,可能比你年長資深,但是他做的決定不一定是正確的,是要依法行政,或者是依照學長、學弟制來做這件事,有的人 ok,法律素養好、實務經驗 ok,他當然就做出正確的判斷,但是如果我們腦弱的警察同仁,萬一如果稍微被影響了,是不是就會做出侵害人民的權益,這是很正常的,因為我本身就有在現場執勤過,所以我覺得那種判斷在學校就可以建立事情反應的過程,因此我建議這個是可以檢討的,我們可以把這個東西的尊敬放在心理,但不一定要寫成制度,不然就會變成職場上的情緒勒索,這是可以討論的,怎麼改變就可以繼續討論。上述這幾個規定,其實都可以檢視,如果不 ok,我們一樣,就是可以進行修正,或者是已經沒有在用了,我們整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