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至於比照國外訂定汽車消保專法的部分,這個是另外一種解法,但這個部分說實在話影響層面很大,涉及到幾個部會,得從長計議,以剛剛講的 ADR 機制,於找到檸檬車的認定單位之後,其認定結果是不是能夠有類似仲裁的法效性、強制力,國內尚缺乏這個區塊,但是我認為目前建立的這個方式,仍會有助於調解,因為有人提出這樣的專家意見,還是會有利於消保的調解或爭訟的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