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商遇到一個跟母廠國際貿易商無法解決糾紛問題時,只願意給你次佳理賠或解約換車的條件,這個時候其實我們的經濟部應該要站出來作為車廠的後盾來跟母廠協調或參與國際商務談判,才不會讓臺灣的消費者跟東亞的鄰國比起來覺得自己是買到品牌次級品的冤大頭或者是呆胞,這個是我的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