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討論以後,因為大家認為我們原來是沒有規定的,原來實務上可能只有 45 天,那就不是我們約定,而是由雙方協議出來的 30 或者是 45 天。里程數本身可能只有到 5,000 公里,我想有參與過的人都知道,這個討論非常地激烈,但在充分的表達意見之後,大家認為現在比較起來,他的保障已經比以前稍微好了,也有提高了,是不是能夠讓他先來進行,讓大家先看一看,如果之後還有什麼狀況的時候,我們再來作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