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還是,因為你要挑一個題目做,但是不一定要自己做,你可以只是把這個題目的概念開放出去,因為我是做資訊科學,像我們很多朋友在大的組織想到很創新的做法,就是往內部去說服跟這件事有關的資源都開放出來,那開放出來後,只要每一個人,像我們當時做「萌典」,等於大家都說服各自的長官,把所有需要的部分都拋棄著作權,這樣就進入類似公有地的地方,等於之後不管我的職位怎麼換或者是教育部哪一位的職位怎麼換,這些都可以帶著走,不會因為營業秘密、著作權或者是專利的關係,就帶著走——所以先確定 commons,也就是先確定公有資源長什麼樣,這個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