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個月這個議題獲選了之後,非常感謝財政部配合本總處進行小規模的試做,我們挑了 15 個行業、35 家營收比較大的廠商試作之後,發現真的有檢附我們所需要明細附表的比例並不高,大概只有 25%左右,而且都是紙本,需要各區的國稅局在這些文件當中進行在翻查,這個模式是很難大規模運作,所以經過工作會議討論之後,我們認為不具有這個效益,所以不需要進行後續政府協作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