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承諾事項的具體期程是從今年到113年5月,參與的單位、政府機關是原民會、教育部、文化部及外交部,民間單位主要有臺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民間的委員有洪簡廷卉委員、耿璐委員、吳銘軒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