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當我在 2016 年加入內閣的時候,就說所有給人操作的這些系統機關,應該都要可以在採購契約的範本裡面多一個勾,就可以要求廠商不是只有他自己可以做這套系統的 API,而是這個 API 必須分享出來給其他人,所以好比像本來的舊系統只有終端,現在我們要有個 Web 可以開的網頁,只要用這個 API 就好,不用改底下的程式,只要改一個 API,讓他用網頁呈現,又或者很多人現在連網頁都不看了,想要用對話的機器人或者是 VR 或者什麼,這就沒有問題,大家都用同樣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