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部分,我們會對整個案件綜整之後再回復給相關的反映人員。案源的來源除了剛剛科長有提到,除了民意信箱案件之外,或者是上級交辦,或者是機關的反映或者是民間團體的反映,不一而足,但是我們都非常地重視每個案源,也會對於在各級學校落實推動的狀況,如果有違反或者是跟現行國際間在推的兒童權利公約的原則、主張有違背,第一時間我們還會去函,要求學校端能夠特別留意、重視,我想這個是幾個目前署內的行政作為,我也藉這個機會來跟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