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剛剛巫同學這邊有提到學校這邊會針對朝會、集會沒有出席的話,記警告的這件事,這個我們當時在處理花蓮某校的案子時,當時的判例我們最後確認的是,因為朝會、集會會針對一些重大議題,像人權、防災、性平等等的議題,或者是升學一些相關重要的訊息來宣導,如果學生在這樣子全校性集合,針對重要議題進行宣導,而無故未到的話,是可以依學校獎懲規定來進行相關的懲處措施,這個部分是於法沒有不違背的部分,這個是要特別在概念上澄清的地方,以上說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