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有關於陳同學提到的支持延後上學,不要到9點30分,主張要8點30分,這個部分也納為意見。另外,有關於7點30分上學遲到,被記缺席,目前雖然是沒有罰愛校服務,這個部分我想校方針對國教署的規定來作一些改變,但是剛剛同學質疑的為何遲到還要記缺席,這個部分可能等一下要回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