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來講,我們現在已經有個資的專責機關,但還沒有獨立的個資專責機關,所以如果以後個資專責機關獨立出來了,關於這裡面個資法相關的承諾,會用什麼樣的方法來處理,先以這個個案好了,哪一位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從幕僚單位的角度來看,這個是期中檢討處理或者是組織成立就可以立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