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大家有沒有其他的意見?因為這樣聽起來是,我們要請幕僚單位直接去想辦法接洽之前曾經已經跟我們分享過這件事的,包含OGP的Steering Committee的staff、IEP,然後開始開啟這部分的對話,像我們在大會當中,我們多方利害關係人提出這樣的想法,知道我們現在還不是會員國,但是是不是有哪一些以個人方式或者是非官方的方式,我們還是可以在整個執行過程中,受到IEP在方法論上的認可,並不是一秒鐘就要加入OGP Explore,而是理論上我們產生的資料,任何時候都可以加得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