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第二項,就是我們在大的推動小組會議當中,會請每個相關的部會輪流來報告他們打算在承諾事項當中作怎麼樣的公私協力,因為之前有些是更續辦理,但是用比較開放的方式、擴大辦理的計畫,所以包含成功案例跟遭遇的問題,理論上是在這邊討論,討論如果委員覺得再加上哪一些新的做法會比較好,或是碰到困難可以怎麼解決的話,像第二項的主要意思是在這邊進行討論,如果這邊說這件事應該要重點關注、應該要引入新的模式,在那個特定部會的那個承諾事項,這邊做成決議的話,那個會做成依據,就會在那個行動方案的承諾事項當中多加新的公司參與機制,所以以我的理解,第二項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