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那個形式,像兩邊是民間對民間辦活動,我跟對方都是受邀參加的貴賓之類的,類似這樣的情況,外交部一定還是要上簽,這是跑不掉的,只是格式不要變成雙邊部長會談,那樣子我們就簽不下來了,所以那個formality的部分儘量淡化,淡化之後,我想瓊儀、葉寧都非常有經驗,我們會自己找外交部調整到我們可以參加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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