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們說明一下,教師法第36條規定,教師待遇以法律定之,第51條的部分有規定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各項法律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該邀全國教師代表組織訂定,我們在訂定法規的時候,是會邀請教師組織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