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最後能夠到達什麼程度,剛剛勞動部也有提過,也就是爭議權可不可以、協商權到什麼程度,可不可以締結團體協約?這都可以進一步討論的,我剛也跟科長討論到底要不要撕下來?如果要撕的話,幾乎全部撕掉,那也沒有辦法討論,跟今天這一次會議的目的不符,因此我講說儘量以開放的角度,讓大家多元參與並一起討論,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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