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只是不管最後是要立法院修法,或者最後只是靠行政的解釋,其實在臺灣這邊有正面的社會影響力、公共利益,這件事還是最重要的,有了這個,可能有很多可以談,沒有這個只是國外的新創想要賺錢等等,很顯然是不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