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剛剛我們科長的簡報已經很清楚了,因為我們沒有把國道的轉租因此而獲利,遠通公司就是代替過去人工的收費員向民眾收費,自己先投資6、70億建置營運資產,幫政府收費,收了費用之後交給高速公路局,帳務算清楚之後,我才給他應該有的勞務委辦費用,也就是沒有資產出租而受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