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同樣車牌辨識在一般的公路可行,在高速公路上為何不行?首先在第11頁第8行有提到「很多民眾誤解車牌辨識的技術已近完美」,我不理解這當中所謂的受訪者到底是哪一位的專家學者,為何在這樣的內容當中,為何並沒有具名?這跟一般的社會大眾所認知其實是有相當程度的差距。我們認為車牌辨識裡面最顯著的案例是交通罰單,交通罰單是不是有低於99.98%的罰單通知率?我相信也沒有,如果區間測試要採用的車牌技術,最關鍵的是辨識角度,如果在一般的公路超速,速度是有可能達到超過高速公路的最低限速,為何一般公路的車牌辨識可以抓到違規,但在高速公路上卻無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