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以上,也就是促參案不管是不是ETC案,不論是不是要優先定約,只要契約期滿,民間機構都應該依照法令的規定,移轉公共建設營運資產或者是營運權回來給政府,而這個主辦機關可以視業務上的需要再去評估,民間機構有沒有達到這個優先定約的條件,再來評估以後是不是繼續這樣辦理,以上是促參司的補充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