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民眾也有提到的是,我們跟遠通公司之間有一些訴訟,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這些訴訟到底是什麼原因?其實大家知道ETC是從92年開始規劃,電子收費是比較高科技的產品,說實在話,其實經過這十幾年來,很多科技日新月異,其實當年的契約規範很難真的完全盡善盡美規範所有的規範事項,因此在這些有落差的情況之下,遠通公司跟高公局都認為工作項目有一些項目認為有落差,也就是依法、依權利來提起訴訟,這就是我們會有訴訟的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