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建議從第6點開始看,規定國際松的評審程序如下,為了辦理國際松競賽的評選作業,會設國際松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際評會」,5人至7人,召集人是由本院指派的委員擔任,其餘委員由召集人決定國內的適當人員擔任,際評會的會議由召集人召開並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應指定一人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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