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評分標準的部分,我們是建議維持去年的社會影響力之可行性、創新性,其實會前會的時候有討論到為何會有可行性的部分,因為這個是評審在評的時候,還是要看這個提案有沒有可能達到,至於之後有沒有真的達到,這比較是執行面的問題,所以我們在評分的時候,應該還是要考量可行性的機會很高,也是會把它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