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協辦單位規劃的部分,去年我們的協辦者是OCT,今年我們在討論的時候,也是在想說是不是一定有需要設置co-orgainizer?因為過去兩年跟OCT合作,其實經驗是很好,但是他的主題會比較強調在開放採購、政府採購,所以今年度我們在想說如果我們想要放寬一點主題上的範圍,可能今年就不特別再去找co-organizer,如果要找的話,先想一些想到的名單,第一個還是繼續維持跟OCT的合作,第二個是International Climate Development Institute,或者是區域性的一些發展銀行,或是AVPN的亞洲公益創投協會,或許都是可以合作的夥伴,這都還是需要洽,可能第二個或者是第三個,大概也是有一點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