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提出一個具體建議,由於會議紀錄的製作上,必須要經過行政流程的層層批核,是否在會議紀錄形成的過程中,承辦同仁可以先把初稿跟參與的委員先作確認,如果委員們有不同的意見,我的建議是,是不是請委員提出自己的想法,原則上並不是修改,而這個意見都會併陳到院裡或部裡的長官,委員覺得這樣的建議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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