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每次看到那個法案的時候,我都在想說如果沒有前面所講的這一些事,也就是先有一套完整、全臺灣的明確、精準地圖資料,我們也有spec有關於可開發、不可開發的相關指標,都很清楚,事業目的主管機關基本上就不會自己決定,都會把皮球丟回去給環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