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兩個問題是:第一個,機器是誰買,你剛剛說你可以買;第二個是,他如何放進他本來的作業辦法裡面,我們看到的是,如果按照國發會那一份要點的話,其實所謂「公文程式條例」跟「檔案管理實施管理要點」,只要確定你們這邊接的人都會想要電子檔,而且你們正式講說我們比較喜歡電子檔,按照這一個要點的精神,這邊就應該要給電子檔,所以我覺得應該是這一個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