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PO換了不少人,有些人知道、有些人不知道,我藉今天這個機會再說明一次:這樣的形式是早期有很多PO跟我們說,他們手上的公文案件量很多,每次都發文,長官看到行政院的來文又特別謹慎,所以在行政效率上不那麼容易處理,所以大部分行文的形式都是用電子郵件來挾帶辦公室用印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