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這樣講,前8個是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明訂政府得做的,是屬於社會主義核心,也就是貧、饑、建、教、性、淨、能、糧的這八個,當然任何地方有人在貧窮線以下或者是餓肚子,這個在臺灣,任何人都會覺得是政府失職,同樣的,任何地方有人沒有健康保險,政府失職,尤其是在國民教育階段,有人沒有辦法接受教育、政府失職,我們先不講5至8,先講1至4,你要說哪一天,政府就不辦了,交給完全民眾去做,我不知道有生之年是不是看得到,確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