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會問說這個要怎麼進行?以PDIS的方式非常簡單,我們就上一個簽跟秘書長講說我們要採取除了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之外的其他授權方式,規則是原則上是CC BY 4.0,但是政委的逐字稿是CC0,PDIS小組所有共創產生、不能辨別誰是著作人的,也是CC0,這個經過院的資訊處、也經過院的法規會,大家很快蓋章了,秘書長就批「如擬」了,我們有著作權保護著作的部分,就會適用這樣的規則,不需要適用原來政府開放授權條款第一版。各位知道著作權保護的部分,專利不在內、公文書也不包含在內,公文書按照著作權法,不是著作權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