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你的專利,當然覺得這個是很有用的最佳化的方法,但是自然人憑證之適用於電子簽章法,有另一個特點,就是製發這個憑證之後能夠撤回。人就十根手指,都撤回了就沒了,但是自然人憑證可以換到第十一張,也就是要有撤回程序,這個也是為何我比較喜歡自然人憑證,而比較不那麼喜歡人臉辨識的原因是,因為我的臉只有一個,完全沒有辦法撤回,目前人臉也不能拿來簽章,這個道理是完全相同的。因為自然人憑證如果覺得這張演算的技術過時了就廢止,就換一張新的、比較好的,特性是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