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都是有自由軟體最基本的精神,也就是可以為任何目的所運用,而且如果有公共利益的話,應該要可以進行修改,並且把修改再傳播出去給其他人,而且有機會把不同的分支又能夠合併起來,我想這都是從有自由軟體運動以來就非常清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