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部分已經跟陳請人電話聯絡,他已經同意不必再開會討論,原因是因為我們告訴他們,其實早在105年立法委員王育明就有類似的提案,高度地相似。105年7月有審議,審議要求內政部邀集相關的單位來討論,我們隨即召開相關會議的討論,最後有共識的條文,最後陳請的意見幾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