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首先我認同每位的說法,在此呼籲大家不要違規,當然現場有不同的立場,其實與會的交通會客室熱烈參與,也明言說所有的檢舉人是要負責事實、有效的,所以他們三位不會是剛剛談的極端案例,但是也希望三位可以同理這些極端案例確實是執法人員的陰影,先在這邊作一下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