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剛剛有提到民眾檢舉,把他當作執法者,檢舉執法不可以混為一談,更不可以把檢舉視為執法,檢舉只是把完整的違規行為、事證資料提交給警察機關審查來舉發,檢舉並非執法,我在這邊一定要特別說明白、講清楚,檢舉並不是要取代執法者的地位,更沒有剝奪警察的執法權,以上簡單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