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舉發有分兩種,一個是攔檢,會給陳述的機會,7之2是逕行舉發,或是不適合攔截的地方就是用法條來限縮項目,結果民眾檢舉比警察還寬鬆,警察逕行舉發的他也可以,所以要限縮警察不能做的,沒有當場陳述機會的就叫逕行舉發,就是拿這個限縮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