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因為已經有預告期滿之後的一些法制程序要進行,目前在預告平台上的意見,我們這邊已經有一些掌握,後續也會再透過一些研商會議來跟相關團體進行討論,所以國教署針對草案的部分不建議納入協作會議,以上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