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這個議題,本部初步研析意見認為,立姻親專法的可行性及必要性恐怕都會有一些問題。首先是提案人這個提案的內容是針對姻親,可能想要解決民眾因為婚姻關係遭遇到的姻親問題,或可說是家庭問題,然公婆對於媳婦,或者是岳父母對於女婿,固然是符合姻親的概念,但是如果父母對於自己子女,其實是直系血親,並不是姻親,惟婚姻或家庭生活事務,其實難以截然機械性切割,因為家庭生活是共同經營的關係,會彼此互相影響,如果是父母對於自己子女的干預,是否可以符合提案所要禁止的行為態樣,其實會有一些問題,而且也有一些規範上的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