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並不是警察機關辦的案子,像你自己提出來的疑慮,我們深切都有感受到,檢調來搜索,筆錄還沒有問,新聞就跑出來了,警察發生這種事,其他司法警察機關的人在搶功,換一個方式形容,他們都是敲鑼打鼓在辦案,應該是要偵查不公開,但是都被公開,雖然最後結果全部不起訴,但傷害已經造成,我們等於是被其他單位欺負,這個時候我們應該是要統一陣線,像你剛剛所講的起訴案例,其實很好,你下次可以再提另外一個案子,針對其他司法警察機關人員應嚴守偵查不公開,他們怎麼可以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