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綜整這邊的意見。第一個是行政調查的訓練要如何精進,這個要列到回應內容。第二個,你們到時發下去,因為這個也是你們回應的一部分,也就是未來獎懲令的事由要怎麼寫,涉及法令、法條、要點、規章的部分寫出來,讓當事人收到的時候,他就很清楚。我先整理到這邊,我不知道署到這邊一連串的發言有沒有什麼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