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這邊都有提到的是,因為現在新的釋字號出來了,所以未來警察人員尋求救濟的方式,如果被懲處,對這個懲處有疑義或是不滿,尋求救濟的方式有改變,就是直接找保訓會。以及這件事如果找保訓會之後,會遇到什麼事,我是希望署這邊是不是可以通函處理,或者是有什麼樣的方式,應該讓每個警察同仁知道,因為10月5日有釋字號出來,不見得每個警察同仁都知道,如果之後又受到懲處,應該要有個方式教育大家可以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