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何會提書狀內容跟交換程序這件事?就算是警政署現在寫了各種建議,像建議的懲處事由,我看到這個獎懲,我要申訴的時候,我根本也不知道要怎麼寫,好比像案例三,109年3月3日非因公使用戶役政系統查詢個資,違反戶役政管理規定,我要怎麼申訴?我只有這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