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科技部的簡報看起來,像林委員所講的,我們是不是可以先定義,定義政府出錢的科研計畫,照理來講那是政府的資源,其中間產生data的部分,是否有可能可以變成Open Data或者是Shared Data,放在政府資料開放平台,而不是只有在GRB裡面開放。